当法治遇到互联网和大数据

CCTV 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历经17年,已成为中国普法宣传节目第一品牌,也是公众了解立法、司法、执法、普法进程的重要窗口,每年12月4日宪法日当晚揭晓评选结果。

相对于从事法律研究,以及在公安、法院、检察院、律所、普法部门就职的正宗法治人物来说,“年度最具网络影响力法治人物”显得有些另类。这个奖项从2016年开始设立,其背后重要价值在于,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互联网在司法和普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不仅提供了更加先进的工具,而且在法治思维上带来新的变化。

互联网带来法治效率提升与思维变革

近两年获得该奖项的人物/平台共4家:

法医秦明,微博拥有400多万粉丝,是《尸语者》系列小说作者,从法医先锋到网络作家,以文字和互联网让人们逐渐了解法医乃至整个公安群体,让人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公安部“团圆”系统,作为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于2016年5月上线,一年时间共发布失踪儿童信息1317条,找回儿童比例达96.74 %。

腾讯守护者计划,由腾讯公司发起并创立的反电信网络诈骗企业社会责任平台,2016年4月创立,连续两年获得该奖项,也是唯一获得过该奖项的企业社会责任平台。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2013年1月1日开通,如今粉丝将近1500万人,影响力在2000多万公众号中排名第一,已经成为传播政府方针政策、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

仅从普法角度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绝佳的工具,也带来普法思维的变革。相对于线下会议宣贯、口头宣教,互联网方式更加平易近人,而且覆盖范围更广。

法医秦明的一条微博发出去,就可以让百万级的用户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或者法治人物。腾讯“守护者计划”今年8月发起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活动,邀请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与李晨等众多明星一起担任形象大使,一次活动就有超过5500万人观看了反诈骗公益视频,有超过300万民众在线上加入“反诈骗行动派”阵营,引发全社会的强烈反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可以带来法治力量的正面传播,也可能引发对法治的信任危机。所以,网络空间治理成为当前新的命题。

大数据技术带来执法生产力的晋级

在中国法治现代化2016年智库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提出,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信息技术犯罪,但大多时候打击手段却属于工业时代的产物,注定是低效而笨拙的。

与其观点相对应的是,2015年及以前10年,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

这种形势背后并不是相关单位不作为,相反,执法部分、运营商及银行在这方面投入巨大,但依然没有取得较好的效果。究其原因,是攻防工具和模式的落后。好比冷兵器对抗洋枪洋炮,从过程来看尽了最大努力,从结果来看却不甚理想。

而近两年多时间以来,这种形势正在改变,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多部门的联合打击、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协助,带来巨大的变化。

2015年6月,公安部、工信部、最高法等2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建立组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掀起大规模的联合行动。期间《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实施,为打击诈骗提供法律武器,并通过普法传播营造出更好的法治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企业逐步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2016年4月,以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发起“守护者计划”公益平台,以技术和宣传配合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提升公众反诈意识。据介绍,2017年以来,“守护者计划”协助各地警察机关,破获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近150起,抓获犯罪人员约3500人,涉案金额近35亿元。案件类型几乎囊括网络黑色产业链条的所有重点环节,包括涉及50亿条公民信息的“927”特大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全国首例AI打码平台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信息案、全国首例非法架设提供“秒拨”动态IP黑产服务案等典型案例。

模式创新与技术应用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势头。“守护者计划”发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诈骗电话拨打1.97亿次,环比下降34%;收到诈骗短信人数为556万人,环比下降17%;诈骗总体损失金额44.1亿元,环比下降10.5%;全国专线接到诈骗案件数量12.7万件,环比下降48.1%。同时,全民反诈骗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颠覆定律:科技变革带来的社会变革才刚刚开始

互联网有三大定律:

一是摩尔定律,谈技术演进:每12-18个月,计算机的处理性能就会翻一番,但价格不变。

二是梅特卡夫定律,谈网络价值: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

三是颠覆定律,谈科技带来的社会影响:社会、政治、经济、法治体系的变革是渐进的,而科技的发展是指数式的。科技发展造就了巨大的变革可能性,而实际体制取得的变革落后于此,两者之间的鸿沟不断扩大,意外、激进、无计划的转型发生的可能性也随之激增。

《颠覆定律》作者拉里·唐斯是独立的咨询顾问、律师和教授,他从指数级增长的科技和线性发展的法律形成的冲突着眼,提出科技发展与社会体制变革形成鸿沟的必然性,其中,犯罪就是处于鸿沟地带,是信息经济成熟的表现。

电信网络诈骗是电信的伴随科技发展而出生、发展的违法犯罪现象。通信、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普及,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犯罪的成本,让更多心怀叵测者参与其中。而专业化分工带来黑色产业链的发展,黑产不同环节的人,有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与攻击者,也有学历很低的平台使用者或者信息贩卖者。可以说,这是科技发展过程中避免不了的阶段。

消除鸿沟的最佳方式是,社会机制的变革,是法律体系的配套变化,执法者在管理过程中借助科技力量,公众反诈骗意识加强,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在才刚刚开始。

庆幸的是,代表科技发展进步力量的腾讯等互联网企业,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正协助执法机关应对这一变革,减少公众受到的损失。

司法部门应该加大科技应用力度,普法性节目应该继续加大对互联网及技术力量带来法治变革的传播,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贡献更多力量。

作者 陈述

声明:本文内容和图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蓝时代网立场。蓝时代 » 当法治遇到互联网和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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