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蜂窝事件:正在逐渐消失的“灰色红利”

互联网企业长期不尊重数据内容边界,任意为已所用,近年来由此引发的纠纷甚至官司已不知凡几。

被质疑为“鬼城”后,马蜂窝的“官宣”来了

在题为《估值175亿的马蜂窝,竟是一座僵尸和水军构成的鬼城?》的阅读量10万+文章在网络热传之后,马蜂窝的“官宣”回复终于出来了,使外界可以看到两方面的说法。

在微博上,可以看到马蜂窝的回应有两份文件组成:一份官方声明以及一份北京朝阳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告知说。在回应中,首先表示质疑出现之后,马蜂窝旅游网对全站游记、攻略、嗡嗡(旅行故事)、问答、点评等数据进行了核查,并对涉嫌虚假的信息展开查处。但同时,马蜂窝又对质疑文章内容作出反击,称“文章有明显的误导倾向”,“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诉讼服务告知书则显示,马蜂窝已经对文章作者发起了名誉侵权起诉。

 

对于业内来说,马蜂窝的回应基本不出所料。

 

又一起“爬虫”引起的官司

 

这起由自媒体对马蜂窝质疑引发的事件被一些KOL称为年度性的业内大新闻,由于已有法院介入,水落石出尚需时日。但这件事本身却反映出中国互联网业一个长久存在的普遍问题:爬虫和搬运。

 

就像“老道消息”在微博上所感叹:涉及上千万条点评内容的爬取,看似严重,其实只“是一个行业平均水平。某两个听书App之前对活跃用户的注水,也是这个水平。对创业公司提供的数据做减零处理,有助于你正确认识这家公司的基本面,这是投资行业常识了吧”。

 

“老道消息”的评论未必全部属实,但却反映出当下互联网上数据爬取行为之泛滥。事实上,互联网企业长期不尊重数据内容边界,任意为已所用,近年来由此引发的纠纷甚至官司已不知凡几。

所谓网络爬虫(又被称为网页蜘蛛,网络机器人),是一种按照一定的规则,自动地抓取万维网信息的程序或者脚本,主要为门户站点搜索引擎和大型 Web 服务提供商采集数据。根据爬虫协议,大部分爬虫内容采集是合法的,而被采集到的内容如何使用却经常引发纠纷。

 

如果写一部中国互联网企业竞争史,会发现其中穿插着大量的爬虫战争,比如淘宝曾与百度发生过爬虫摩擦,公开屏蔽百度爬虫对淘宝内容的抓取;京东也曾屏蔽过一淘搜索的爬虫;而百度则就360爬取其百度百科词条信息、360搜索引擎违反Robots协议与360打过数场官司;大众点评曾因为用户评论而起诉搜索引擎;海淀法院还曾审理过微博以涉嫌不正当竞争诉脉脉抓取其用户数据一案......

 

在互联网公司与传统公司之间也曾发生过爬虫纠纷,比如去年底几家知名航企集体反爬虫,抗议“机票代理”公司正在利用“爬虫”技术,抢占航企官网放出的低价票,利用航企允许的账期反复订票、退订,直至将票加价卖出。

 

用户撰写或上传的点评内容应否受到保护?

 

爬虫技术并非万恶之源,由于推广需求和商业需求,很多网站内容实际上渴望被相关公司爬取,比如一些个人站长就渴望自己的内容被百度搜索爬取。

 

但在另一面,同样是出于商业利益,很多公司又反对自己的内容被其他公司爬取,尤其是竞争对手,大量官司也是因此而来。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赤裸裸的进行内容爬取并引为己用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了,但在一些边缘模糊地带却依旧会产生摩擦,最典型的就是用户信息抓取和点评内容抓取。微博就曾经与脉脉因后者抓取其用户信息而打过一场官司;至于点评内容抓取则更为普遍,除了这次马蜂窝事件,2016年,某搜索引擎也曾因为大量抓取大众点评网用户评论,一审被判赔323万元。

 

对于版权保护而言,用户评论的版权一直是个模糊地带,首先由于字数比较少,而且是匿名免费发布,一般很少有人会对自己发布的评论主张版权所有,即便诉上法院也很难得到支持。在中国,用户点评等信息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灰色地带的存在实际上给一些公司留下了腾挪空间,尤其是一些新生创业公司,为了充实产品内容、营造繁荣氛围,会大肆从网上抓取其他平台的点评内容。

但用户不主张并不意味着盗爬者不会受惩罚。除了版权,被抓取的公司实际上可以通过起诉不正当竞争进行维权。

 

市场经济鼓励市场主体在信息的生产、搜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各种形式的自由竞争,但是这种竞争应当充分尊重竞争对手在信息的生产、搜集和使用过程中的辛勤付出。对于被抓取平台来说,如果用户点评信息是核心竞争资源之一,能带来竞争优势,具有商业价值,又曾为获取付出了巨大成本,那么其权利主张就理应得到支持,市场的正当竞争秩序理应得到维护。

 

或许正因为如此,在这次“鬼城”事件中,马蜂窝并没有对涉嫌虚假点评的存在进行否认,而是表示开始了清理和查处。就诉讼而言,自媒体文章中提到的被爬取平台是有可能与马蜂窝产生法律交锋的,但现在的焦点却不是内容爬取侵权问题,而变成名誉权纠纷。

 

正在逐渐消失的“灰色红利”

 

在互联网企业的野蛮竞争时代,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监管的滞后,曾经产生许多可使创业公司实现飞速增长的灰色地带,几乎每个互联网公司都从中得到过好处,不妨称之为“灰色红利”。

 

这包括色情、色情擦边球、假货、音乐和视频的盗版、谣言、赌博、流量造假、p2p、区块链虚拟币等......大量的互联网公司是背负着“原罪”发展起来。

 

但现在时代已大为不同,“灰色红利”正在逐渐消失。而背后的原因则有多种,比如巨头时代的到来使互联网公司开始知耻,开始考虑更长远利益;比如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灰色地带越来越少;比如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进步;比如网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等......

 

总之,归结起来就是想靠“灰色红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已越来越难,甚至得不尝失。

 

即便小型创业的自媒体也是如此,基于“灰色红利”的路线越走越窄。在早期,自媒体转载他人文章基本上是没什么版权约束的,后来微信把这一块严管起来,迫使自媒体开始重视原创,现在对原创内容很多拉流量的手段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诱导分享、标题党之类失去效果。

而最新的消息则是:现在连内容配图也不能从网上随便找了。一些自媒体早期写文章在配图过程中对图片的来源没太在意,随便在网络上找到合适的图片就下载使用,结果近期收到图片侵权公告,要求进行赔偿, 30 多张版权图片,全部赔偿金额加起来接近万元⋯⋯“图片版权问题已经成为定时炸弹。”

 

总之,在中国互联网下半场,“灰色红利”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公司要想成功,还是要规规矩矩,走人间正道。

作者 信海光   公众号:信海光微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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