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还是不懂“权利的游戏”

我常跟人说,今天在中国网络上爆发的企业、行业论战,100年以后归档的时候,十分之一会选入商学院素材,90%将放进没品笑话百科。

其实,舆论战、公关战,这都是现代商业的题中之意,既不必避讳也没有什么可怕之处。但缺失逻辑,责权不分的舆论风波却很可怕。因为在这种所谓的“风波”里,我们找不到任何可以作为判断和思考的东西,只见一大波真假莫辨的账号在一遍遍重复同一个声音。这种所谓的风波、危机、舆论战,在我听来不是声音在沸腾,而是一片令人尴尬的死寂。

不怪有人说《权利的游戏》都播到第六季了,中国人还是搞不懂权与利、权与力,权与责的关系,更别提什么权与义了。

其实这个话题有点沉重,但我还是觉得有义务去剖析一下“逻辑感”这个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第一跑道。因为当我们丧失逻辑的时候,所有的价值认同都将崩溃。

这两天,快鹿和苏宁间又围绕兑付引发了一点风波。今天咱们就来分析一下这次事件。首先说明,我无意玩什么八卦也无意判断双方的谁是谁非。我只想用一些最简单的逻辑去分析一些最简单的事情,想提供给大家的只是一种思考方式,一种在互联网圈子里摒弃杂音的办法。

快鹿苏宁

【前因后果一台戏:快鹿苏宁的恩怨解剖】

首先咱们还是来梳理一下这次小风波的上下文,由于互联网是个热爱断章取义的国度,所以不管我们思考什么都一定要建立在通观所有事实的基础上。

事件从点火到爆炸的经过是这样的:

5月22日凌晨,“潘小石的故事”、“水兰全球购”等ID在新浪微博发贴,声称“苏宁众筹向快鹿追讨欠款导致快鹿不能处理资产,以至于特殊兑付不能实现,甚至于让快鹿无法继续生存!目前快鹿背负无钱兑付!”

随后5月23日上午,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徐琪在微博上公布了其与苏宁金融相关负责人的短信聊天记录,称由于法院已经冻结快鹿集团部分资产,导致目前无法兑付其他投资者。并且在当天连续发布的微博中,指责苏宁是火灾中不顾秩序抢先逃跑的“强汉”,而快鹿则是“消防员”。

这场事件的起因则要追溯到当时轰动多日的《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2015年10月,苏宁众筹携手合禾影视、易联天下推出《叶问3》影视众筹项目。按照要求项目1000元起投,参与众筹的影迷将获得主演签名海报、电影票、首映礼门票等礼品,同时获得8%的预期年化固定收益+票房浮动收益,票房超过5亿即有浮动收益,突破10亿年化预期收益将为11%。仅在苏宁众筹平台,其融资额达4000万元。

不过,《叶问3》上演后便被曝出涉嫌票房造假,主要投资方快鹿集团也因此陷入涉嫌关联交易和严重的兑付危机。

由于4月26日法院已经冻结过快鹿两块各超过亿的资产,并在5月10日解冻,快鹿方面称在苏宁的请求下,法院又一次冻结了快鹿1.2亿元的资产,让快鹿的资产处置屡次无法完成。而苏宁方面则称,快鹿自己爆出整体应兑付款总计100亿元,快鹿集团总资产却只有87亿,即便50亿元资产包的出售后完成首期兑付,出售后还剩下37亿元左右资产;而剩余的50亿元应兑付款和缺口的13亿元还是无法解决。另外按照快鹿之前公布了50亿元的资产包兑付方案,如果真有此能力,苏宁的1.2亿并不给整个兑付造成困扰。

简单来说,这次苏宁要尽快处置债务,而快鹿却认为这样严重影响了其他投资者的“逃生机会”,双方各执一词,很是热闹。

到底谁是谁非,我无意判断也无法通过目前的资料来判断。但我想分析的一点却是这次风波中的焦点问题,那就是所谓苏宁的“不负责”。

【谁负谁的责,谁救谁的火:舆论战也要有兵法】

老实说,让我非常纠结的一点是快鹿方面发布的“消防员”和“逃生者”的微博内容。

知乎上有个很火的问题,好像叫《中国网民容易犯哪些逻辑错误》,其中被广泛支持的一种就是“错误类比”。

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不能把两个似是而非的场景放到一起进行比喻联想。例如“你要是电冰箱你愿意每天被人开来关去吗?”很抱歉,我不是电冰箱,我和各位一样都不会制冷。但是这个其实很搞笑的逻辑错误却经常出现在舆论战的各个阶段。

就说这次快鹿方面的比喻,资本层面的兑付危机显然跟电影院着火是不一样的。在电影院着火时抢先逃生,情节严重会判扰乱公共秩序罪,但这次苏宁提起的诉讼保全则显然是通过法律途径合法完成的。再者,快鹿也当然不是消防员,它不像消防员有指挥火场秩序的权利和义务。甚至网上有人说,快鹿可能是在扑自己放的火。

扭曲却充满暗示的表述逻辑,在众多舆论风波里带给我们的都是最终对权责关系的混淆。这简直是“逢喷必乱”的一个关系。

如果说负责,那么有个很必要的问题就是苏宁应该向谁负责。很多“骨灰级”看客,都有个基本观点,就是自己只要对自己负责,剩下每一个人都要对全宇宙负责。

事实上,苏宁众筹作为一个平台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义务上只应该对两个群体负责,一个是众筹参与者,一个是自身平台的投资人。对自己的支持者和投资者负责,就是商场上最大的人情和慈悲。之前有消息称快鹿投资人发公开信指出苏宁“合法不合情”,也许却不尽然。

如果一旦兑付无法实现,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那就是真的是又不合情又不合法的了。根据苏宁方面给出的消息,苏宁已经提前代替快鹿完成了《叶问3》的众筹兑付。并且在筹前尽调、筹中管理、筹后跟进的行为中没有被爆出污点。这就已经抵达了责任的边界。

剩下的,就是权利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苏宁众筹代快鹿集团偿还,也就拥有了追偿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由法院裁定直接生效,这是苏宁的权利,甚至是苏宁对自己投资人的责任。

舆论战不是不能打,但是一定要打的合理,打的漂亮。不能把别人的权利当空气,也不能强行把自己的责任推出去。舆论战也要有兵法啊,这上面的道行,中国互联网企业真的还有相当多功夫要下。但偏偏,中国互联网又是个多事之地。

【不仅要球员,还要球场和裁判:说说什么是真正的舆论场】

苏宁最近比较不太平,这次风波之前,苏宁刚经历了一次更热闹的“风波”。就是江苏苏宁跟武汉宏兴的足协杯比赛。那可说是一次震惊全国的大打出手,但苏宁之后却没有陷入任何舆论战包围。因为全国上下所有人都能看出谁是谁非,最后足协也史无前例的重拳惩罚宏兴,苏宁球员和俱乐部得到的都是同情和认可。

这里我说这次事件,没有任何把两件事相联系的意思。我想说的是,为什么那次足协杯事件的是非那么明白,结果达成也如此迅速?因为那是在球场,有观众,有裁判,有转播,最重要的是,那里有规则。

而到了互联网,尤其是金融资本领域,这个边际好像就在模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况每次都出现。为什么呢?一方面当然是事件和行业本身的复杂性。但另一方面,却也说明了我们对互联网行业,甚至很多商业领域的基本规则,基本价值关系,基本的权责逻辑,缺少应有的认知。

舆论场,不应该是风来云去,而应该是各自有坚守有价值认同的,把大家想法思路拿出来比照探讨的地方。

我相信,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也有自己的行动依据,只要我们共同守护一个常识、一种价值,没有什么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也许会有朋友说,那企业确实有些错误或者见不得人的地方怎么办,舆论公关就不搞了吗?那我告诉你,其实积极承认并拥抱自己的错误,就是一个无往不利的战法。

【结束语】

今天的结尾我想讲一个典故。传说中大禹治水的时候,禹王铸造了四个大槊,用来劈山开路,后来这四把禹王槊,就代表着中国观念里的最高权威。

这四把槊,分别叫指、掌、拳、衡。指是方向,掌是包容,拳是权利,衡是平衡,合起来就是常说的执掌权衡这个词。

这四把槊,也许今天还是应该拿出来,作为承载很多东西的跑道。

作者 王冠雄

声明:本文内容和图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蓝时代网立场。蓝时代 » 互联网还是不懂“权利的游戏”

分享到:更多 ()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