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细则:警惕地方政府乱伸手,扰乱供给侧改革

约车细则供给侧改革

网约车细则:警惕地方政府乱伸手,扰乱供给侧改革

10月8日,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在同一时间不约而同的发布了网约车细则。

在此细则之下,市场进入门槛升高,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消费者价格提升,自己猛打自己耳光,导致网约车几乎形同出租车,实质上背弃了中央创新创新精神,违背了交通部原则,违背了消费者意愿,这无疑成了刮向互联网创业大环境的一股寒流。

第一,市场门槛升高,违背中央精神

细则开了一个地方违背中央精神的恶例。今年五月,中央全方位解读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市场所需供给约束为标准的政府改革目标。从供给侧改革的阶段性任务看,包括削平市场准入门槛、真正实现国民待遇均等化,放松行政管制,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税让利民众等等内容。而细则的提出,恰恰与之相反,设置壁垒抬高了市场进入门槛,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

从市场进入门槛来看,在网约车管理细则中,北京和上海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户籍提出了要求,换句话说,今后必须有本市户籍的人驾驶本市牌照的车,才能上网约平台为乘客提供服务。此举将大量外地司机排斥在网约车市场之外,断了他们创业谋生之路,为社会埋下了隐患,违背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

从企业经营成本来看,按照细则,企业面临三大陈本上升:首先是线下成本上升。细则要求企业增设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以处理好服务司机、用户投诉、审查合规等问题。众所周知,互联网创业以“轻资产”著称,无论是Uber还是airbnb,都注重平台化发展,人少业务多。细则落地后,平台需要大幅度人员扩张、网点扩张,面临经营成本急剧上升的难题。

再次,保险成本上升。例如,按照北京的细则,网约车“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上海也与之类似,深圳还增设了承运人责任险。此举意味着网约车变成营运客车,私家车一旦营运,则需购买相应保险,大大增加了费用支出。初步估算,每车每年的保险费用将增数千元。

最后是税收支出增加。根据各地的不同规定,网约车司机缴税标准从千分之六到百分之二十都有可能,进一步抬升网约车的成本。

第二,人为抬高价格制造消费门槛违背消费者意愿

按照细则执行,作为消费者最关心的网约车价格,必然上涨。第一原因在于,能约到的车减少了,需求依然那么庞大,价格自然上涨。以上海为例,据滴滴平台统计,目前从事网约车的车辆符合新轴距要求的,不足1/5;如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户籍,而如果按照细则执行,因供不应求,价格或将翻倍。滴滴提到了一个实际问题:网约车定价之所以相对实惠,主要是因为社会共享车辆本身的平民性,要求用帕萨特、奥迪A4L等以上的车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必然提高运营成本,或将抬高网约车费到当地出租车价格的两倍或以上。

此外,对于便宜的顺风车,将来也不会那么便宜了,因为京沪也做出了每天限接2单的限制,这也将导致顺风车供应降低,价格上涨。

更令人不解的是,京沪还规定,“平台所提供下载的合乘软件应独立设置,不应与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软件合并”,按照这个奇怪的规定,未来“顺风车”必须单独开发APP,与网约车和出租车叫车APP分割,除了会减少顺风车司机增加研发成本之外不说,还给消费者带来了麻烦,以后谁要想打个顺风车,为此还要专门安装一个APP不成?

第三,地方决策者自己打脸违背交通部原则

还记得吗?7月底,交通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司机圈里流传一份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落地细则(京初审20160725),内容是:北京正在研究禁止外地车和外地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运营。

8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做明确表示:该局没有此类文号文件,也并未发过所谓的“京初审20160725”文件。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出台政策规定为准。

时隔两个月,为何到了10月8日,这谣言就变成事实了呢?

国家7部委颁布的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和价值,鼓舞了我国分享经济发展,让世界看到了中国政府改革的决心与创新的力量。

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因网约车新政对媒体表态说:“这次改革我们根本的目的是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这是我们评价的标准。”

显然,网约车管理权下放到地方,意在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设计发展方案,而非不约而同的自抽耳光,出台各自限制方案。

细则的出台,反应了一个问题:当前,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仍然得不到正确处理,政府在对待处理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时,仍然怀着“管控”的思维,而非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同时,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对中央精神理解不足,对市场、社会乱伸手,干预较为严重。供给侧管理不是简单依靠文件管控就能解决问题,关键在于引导企业家预期,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经营环境。我们必须警惕这种“乱伸手”问题,这些捆住企业的“绳索”,不仅抑制、束缚了市场创业创新,限制了提供有效供给,一定程度上还可能阻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步伐。

作者 张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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