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师:对体育IP经济的3点简单看法

继影视IP、游戏IP、文学IP之后,由体育经济的爆发所引发的体育IP标的又成了资本和巨头的新宠。

包括万达、腾讯、阿里、乐视、苏宁、恒大等等在内的诸多巨头纷纷携数亿乃至数十亿资金进场。

公开的媒体报道显示, 早在2014年10月,国务院出台《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25年,中国体育运动人口将达5亿,体育产业产值5万亿。2015年,腾讯豪掷5亿美元,拿下了NBA在中国未来五个赛季的网络独家直播版权;2016年2月,乐视以27亿元获得中超联赛2016/2017年两个赛季的新媒体独家转播权;2016年11月,苏宁以7.21亿美元拿下英超2019—2022赛季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独家全媒体版权,再一次将国内本已炒得火热的体育赛事版权推到了一个新高度。

体育ip

而近日随着阿里砸8亿美元成奥运会顶级赞助商,体育IP的热度已经到了顶点,关于体育IP的讨论充斥在各大主流媒体以及网民的社交账号中。本周我接受《重庆商报》采访,谈了我对体育IP的几点简单看法,今天发出来和大家讨论,希望能收到更多的观点反馈。

体育ip是巨头的游戏 稀缺版权会越来越贵

阿里巴巴8亿美元出手,刷新了体育IP新的入局高度,当下体育经济的烧钱程度,只有巨头才玩得起,巨头在体育上的投入肯定已尝到甜头,但是这块巨头的蛋糕还远远没有全面打开。未来,巨头们疯狂投资体育的情形仍会持续,稀缺赛事版权也会越来越高。

新媒体版权是巨大的‘流量包’,尤其是在传统媒体收视下降的势态下,能产生数以亿计的流量红利。当前,流量意味着金钱,体育拥有广泛的关注度,但中国的体育经济才刚刚起步,财大气粗的巨头当然不愿意放过如此良机。

跳出体育经济营收 场外变现收益将非常可观

我在《互联网行业的“场外变现论”》一文中提到过这个概念,顾名思义,“场外变现论”相对的是我们司空见惯的“场内变现论”,这种运营模式不直接通过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等场内资源盈利,而是以场内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为工具基础,间接的通过场外的业务进行服务,产生更大利益的模式。在国内运用场外变现最擅长的企业有BAT、乐视、360等。

这几年除去入场较晚的阿里之外,乐视和苏宁等企业都通过体育经济的发力,带动了其他关联产业,虽然体育业务本身没有产生直接太多的收益,但相关联的硬件产品和会员服务等却得到了极大的增长,也是“场外变现”理念的落地。

阿里入场较晚 矩阵优势能否后发先至待观察

阿里体育虽然连日来出尽了风头,但相比其他巨头,入场太晚,错过了前期最佳的窗口期。不过阿里旗下的产品线远超上述其他巨头,且都取得了市场领先的地位,通过矩阵优势可以发挥更大的势能。例如阿里旗下的支付宝、金融、电商。其次,大赛独家直播权能为优酷会员导流,通过会员收费的模式,让流量变现,可谓一举两得。

不过即便如此,对于体育经济来说,整个行业的发展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欧美体育产业运作相对来说已经非常成熟,但鲜有互联网入局后取得大成功的案例,大部分的体育赛事还是回归了体育本身,而中国的体育IP都会被巨头赋予更多的色情,承载更大的商业野心。最终结果如何现在还无法判断,有待我们进一步观察。

作者 丁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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