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媒体人刘韧新案再谈:人品和作品应区别来看

刘韧又出事了”,朋友圈瞬间炸开了锅!

这几天,有媒体报道知名IT记者刘韧涉嫌操控安徽文交所交易,诈骗700多人,报警人挤满了合肥市公安局大堂。众所周知,这位曾经的中国第一IT记者刘韧此前因为涉嫌敲诈奇虎360,入狱服刑三年。此番又出事,不免引起各方关注。

刘韧

同为知名媒体人的赵何娟女士,在转发这条新闻的时候表示“从截图聊天记录看,涉嫌坐庄、诈骗是跑不掉的了。我从十年前开始就一直都不理解,为什么一度有一圈IT媒体人、评论员们把刘韧奉为神。。。简直是行业耻辱,新闻行业怎么能没有一点大是大非原则呢??为何还能叫第一IT记者、知名IT记者??拜托别再用这种title了”。

赵何娟的观点让人百感交集,甚至也代表了很多媒体人的意见,甚至估计很多怀揣新闻理想的新人看到这种观点不免理想信念崩塌:没想到我们很多人奉为偶像的媒体前辈,居然是一个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那以后我们还能学习乃至信奉刘韧这种人吗?我们还能好好的做内容吗?要不要逃离媒体行业?

对此,我有一点看法:人品和作品应区别来看!来展开谈这点之前,我们先把时间的指针倒回几百年,聊一个人物:明末文坛领袖钱谦益,这是一个因为人品问题导致作品被抹杀的悲剧人物。钱谦益在明朝晚期拥有极高的社会声望和政治地位,作品无数,然而因为“老牛吃嫩草迎娶柳如是”和“开南京城迎接入侵者”等事,被打上了老色鬼、汉奸、卖国贼、沽名钓誉等等一系列负面标签,再加上清政府《贰臣传》等文献的记录,钱谦益在我们今天看来,就是一个“坏人”,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可是就算钱谦益是“坏人”,他的作品也有我们可以学习的地方,但因为我们传统固化的价值观,在今天钱谦益的作品几乎没人提及没人学习(实际上钱谦益的作品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俱佳)。历史上中国出现过无数个钱谦益,就是因为传统价值观把“作品和人品”混谈,导致了很多优秀的传统文化作品几近失传。这样的悲剧,在当今社会也不断上演。

切记,切记,我们看人,不要把人脸谱化了,一旦脸谱化,就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钱谦益和刘韧都是凡人,都有自己的七情六欲和欲望诉求,都有犯错误甚至犯罪的可能。但,不要因为他们道德人品出现的罪行,就彻底的否定了他们的作品,这是非常不科学的。

赵何娟可能永远都不明白,刘韧被誉为中国第一IT记者(在2000年左右这个称号是公认的),靠的不是人品,而是作品。刘韧早期的《知识经济》等著作和开发的donews等网络媒体平台,所产生的内容对中国互联网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

同样赵何娟不理解“我从十年前开始就一直都不理解,为什么一度有一圈IT媒体人、评论员们把刘韧奉为神。。。简直是行业耻辱,新闻行业怎么能没有一点大是大非原则呢?”,这个地方业界和粉丝认可的也都是刘韧的作品,崇拜的也都是刘韧的作品,而非人品。当然现在这个物欲横流、人人自危的时代,能够把作品和人品区分来看的人很少很少了,刘韧的很多读者在刘韧出事之后大都避而远之,甚至拒谈刘韧的作品给其带来的价值。

我的朋友王占涛,也算资深自媒体人。此前在刘韧出事后,还公开表示“感激刘韧,我就是受到刘韧的作品影响,才进入这个行业”,这样的明白人已经不多了。刘韧如果将来还能够改过自新,东山再起,应该感激这些真正忠实你内容而非你名利的读者。

无论如何,刘韧这次所犯之事一旦查实,司法审判把刘韧判个十年八年,但不影响我们继续学习刘韧的著作;即便刘韧十恶不赦,也不影响他的作品的前瞻性和对行业的推动价值。当然我们没必要为刘韧惋惜甚至开脱,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得到制裁,谁都没有特权挑战法律权威。

写在最后:把人品和作品混文一谈真是我们的传统特色,一直持续了几千年。最终造成的后果就是,我们今天学习唐宋元明清的各种优秀著作,都是“好人”的,而把“坏人”的著作弃之一旁。毫不夸张的说,把人品和作品混文一谈,对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危害非常大。

PS:本文作者丁道师,关于本文所述观点,欢迎来信探讨,微信:dingda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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